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是哪一年正式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为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第二条明确了电子签名的定义电子签名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存在,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其对文档内容认可的数据而该法所指的数据电文,是指通过电子光学磁性或类似技术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保存的。